明愛會緣起

~明愛的緣起~
1897年第一個『明愛小組』是在德國的一個煤礦區教堂產生。許多由波蘭移民來的礦工,在工作中發生意外而受傷死亡,造成許多家庭破碎,寡婦及孤兒生活在貧病交迫中。當時有幾位與他們生活情況差不多的礦工教友注意到他們的困難,主動關心並花一些時間去照顧他們。這幾位教友的行動影響到週圍的教友,因而在教堂成立有組織的『明愛小組』去回應他們的需要。
1901年瑞士、美國以及其他國家也陸續成立明愛會。
1940年二次大戰中的急難救助已不是一個國家的明愛會可以承擔,歐洲國家遂聯盟合作超越國界的支援。
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,援助許多戰後國家的復建,尤其以德國受惠最多。
1950年十三個國家明愛會建立國際明愛會。
1960年成員增加至61國。
1983年達到118個國家會員。
2002年目前已有164個會員國。

~台灣明愛40年~
『明愛』是隨著教會的組織以教區為單位協助它的主教,以實踐天父愛人的使命。為此每個堂區應有「明愛小組」,每個教區有「教區明愛會」並聯合一起而成為「台灣明愛會」。
五十七年「台灣明愛會」成立(正式成立前十年已從事多項地方性服務工作),隨即協助七個教區明愛會陸續成立,為當時的社會推展社區服務、醫療服務、協助教會各社服機構籌募經費。
六十七年經主教團議決開始推動全國「四旬期愛德運動」,捐獻所得一半為國外苦難弟兄姐妹之需要,另一半為國內社服之所需。
八十六年成立財團法人。

~明愛會的使命~
為促成以上的願景,『明愛』在教會中以宣揚社會正義和平、團結合一,以引領教會的社會牧靈服務為使命。
透過:
---提供交流、分享的機會,彼此學習、鼓勵、支援。
---協助成立機構,有效的為窮人服務,答覆他們的需要。
---成為弱勢的代言人,同時也鼓勵他們做自己的代言人。
---促進教會社會服務機構間的合作互通。
---與民間其他社會服務機構交流合作。